PPP项目是什么?一篇文章让你秒懂PPP项目
PPP项目,一种融合政府与社会资本智慧的合作模式,其定义与实践在不断演变中。在众多政策文件的指引下,PPP的轮廓逐渐清晰,尽管不同视角下的理解仍有差异。
以2016年6月8日发布的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为例,我们得以窥见PPP项目的核心要素。该标准提出了15项评判准则,其中前九项为排除性质,后六项为肯定性质。通过对历史文件的梳理,我们可以提炼出以下关于中国PPP项目的关键标准:
实施主体的界定:在PPP框架中,政府方通常由授权机构、实施机构和出资代表三部分构成。根据评审标准,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实施机构。这一点明确排除了某些历史文件中的相关表述。授权机构的定义涉及多个文件,主要包括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对社会资本的直接或间接授权。实施机构的定义在不同法规文件中有所不同,但最权威的规定认为县级以上政府应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而出资代表,则可能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和行业运营公司。
项目范围的限定:PPP项目是否能包含商业项目?是否能使用经营性用地?根据评审标准,不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不应被选为PPP项目。这意味着PPP项目应专注于公益性质,而非商业性质,且其用地应避免商业性质的经营用地。
合作期限的确定:PPP合作期限的长短未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示范项目的征集通知,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低于10年的项目不被视为PPP项目。这是因为PPP项目强调全生命周期的合作,而非仅仅是建设或投资阶段。因此,不包含运营环节的BT模式不符合PPP项目的定义。
融资方式的选择:PPP模式作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不应采用固定回报、保底承诺或回购安排等方式,因这些方式实质上仍是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违背了PPP的风险共担和绩效评价原则。
社会资本的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应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这一点在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如果未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投资人,其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风险共担的原则: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应合理分配项目风险,以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和项目的高效运行。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仅对PPP项目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