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指的是什么?多地如何实施医保直接结算政策?
截止到今年四月中旬,我国多个省份如山东、陕西等陆续开展了药品及医疗用品的量化采购政策,通过医保系统直接完成货款结算。这一政策的推行,旨在优化集采品种的资金回流过程,缓解医院长期拖欠药品供应商货款的问题,确保集采成效在资金回收环节得到体现。
特别是在四月十二日,某省发布了一项通知,明确了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确认的中选产品货款结算数据,将在月底前通过直接结算子账户支付给医药企业,并从相关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款中扣除。对于无法完全扣除的部分,医疗机构需及时退还。
目前,除了医保部门对医院的及时回款制度要求外,部分省份还探索了医保资金与药企之间的直接结算模式。这一做法的目的是降低药品生产和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进而提供更优质、更经济的药品。据观察,这些政策的实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者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从医保的角度清晰界定了医保基金与药品采购的量价关系。带量采购的核心是以集中用量换取更优惠的价格,通过市场机制寻找性价比高的药品供应。这一政策不仅涵盖了药品采购的前端,也包括了供应保障和货款结算的后端,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闭环,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确保了资金的专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