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仅是税后收入吗?它具体指的是什么?
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可支配收入”这个术语,它并不仅仅是我们所熟知的税后收入。在北京,尽管平均收入高达数十万元,可支配收入却只有数万元,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许多人将可支配收入误认为是税后收入,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今天,我将用浅显易懂的方式,阐述企业用工支出、税前收入、税后收入以及可支配收入这四个关键概念,帮助大家在求职时能够明智地定价,并识别企业可能设置的陷阱。
首先,我们来看看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假设小王应聘时要求的税前收入为100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公式为: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个人所得税。以10000元的工资为例,扣除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而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缴纳,五险总共扣除10.5%,即1050元。公积金按12%计算,扣除1200元。因此,五险一金共扣除2250元,剩余7750元,再扣除个人所得税82.5元,税后工资约为7667.5元。这意味着,税后工资比税前少了2300多元,约占23%。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企业的用工支出。企业用工支出 = 五险一金企业支出部分 + 税前工资。企业需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10%,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公积金12%,总计39.5%。因此,对于10000元税前收入的员工,企业的用工支出约为14000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企业选择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以节省一大笔费用。
最后,我们来讨论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与税后收入密切相关。当我们拿到7667元工资后,如果全部用于消费,会发现有3000多元被各种税收所吞噬,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等。扣除所有税费后,剩余的4000多元才是我们真正拥有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这就是所谓的可支配收入。
从企业的14000元用工支出,到10000元的税前收入,再到7667元的税后收入,最终到手的是4000多元的可支配收入。现在,这些概念是否更加清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