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有何不同?家庭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即将实施,许多市民对如何适用这一新政策充满了好奇。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个全面的解读,帮助您理解如何根据自家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首先,这项新政策主要针对低保家庭、接近低保线的家庭以及面临固定支出压力的家庭。它为这些家庭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经济状况评估框架,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社会支持。
那么,什么是家庭可支配收入呢?简而言之,它是指家庭在扣除必要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后,所能自由支配的收入总额。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性收入:这不仅包括您的主要职业收入,还包括任何兼职或临时工作所得。
经营净收入:这是指您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后的净额。
财产性收入:例如,通过出租财产或财产运营所获得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包括各种社会福利金、家庭间的资助等。
其他收入: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收入也会被计算在内。
对于想要申请低保的家庭来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周期有所不同。对于低保家庭和接近低保线的家庭,通常是以申请前三个月的平均收入为准;而对于面临固定支出压力的家庭,则是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为标准。
如果您的孩子还在上大学,并且表现优异,获得了奖学金或助学金,这些收入是不需要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同样,如果您的孩子在学校期间通过勤工俭学获得收入,这部分收入也是可以免除的。
至于家庭财产的认定,它包括了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两大类。货币财产主要是指家庭拥有的现金、存款、投资等;而实物财产则包括房产、车辆等有价值的物品。家庭财产的评估通常是基于申请前一个月的状况来进行的。
对于那些因身体不便而需要使用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家庭成员,您可以放心,这类交通工具不会被计入家庭财产。但是,如果您家中有车牌却没有相应的车辆,车牌的价值则需要按照市场成交价计入家庭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