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是什么?银行如何开展保理服务?
保理业务,这一金融服务的历史可追溯至英格兰中世纪的纺织产业。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18和19世纪,英国纺织业的美国代理商积累了丰富的资金和人脉资源,逐渐演变成愿意为应收账款提供资金支持的保理商,催生了现代保理业务的诞生。在我国,保理业务作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然而,保理的概念和操作实务相对复杂,许多从事国际和国内贸易的人士对保理及其变体——反向保理——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或认识不足。
保理与正向保理
通常情况下,当我们提及保理,指的便是正向保理,即传统意义上的“保理”。在商业交易中,卖方在未收到买方付款时持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在资金紧急需要时,将其出售给保理商以换取即时资金。在我国,除了专业保理公司,银行亦可扮演保理商的角色,提供此类服务。
在银行的常规借贷流程中,借款人需自行发起借款申请并安排相应的担保。正向保理亦遵循此流程:供应商(即卖方)希望通过出售其持有的应收账款来获得资金,以便提前收到货款,因此他会向银行(保理商)提出借款请求,并以买方的应付账款作为担保。
反向保理的概念
反向保理,顾名思义,是将正向保理的流程逆转。在此模式下,买方在尚未支付款项时,意识到卖方急需收款,因此会主动寻找银行(保理商),并以自己未来的支付承诺为依据,让银行先行支付给卖方。这种流程变成了“建议他人借款、协助他人发起借款申请,并为他人提供担保”,与正向保理的常规流程相反,因此被称为反向保理。
正向与反向保理的定义
在2023年4月公布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区分了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正向保理是由应收账款债权人发起的,属于保理商对债权人的授信业务;而反向保理则是由应收账款债务人发起,债权人通常由债务人指定或推荐,属于保理商对债务人的授信业务。
正向与反向保理的区别
在传统的正向保理中,发起主体为供应商,其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或银行,而资金用途通常没有具体限制。对于保理商来说,风险控制措施基于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而在反向保理中,发起主体为买方,即核心企业,其交易关系更像是保理公司或银行受托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资金专用于合同价款支付。反向保理的业务模式随后衍生出以核心企业信用为基础的“1+N”供应链金融模式,其中“1”代表核心企业,而“N”代表其众多供应商。
银行反向保理的主流地位
无论是正向保理还是反向保理,最终获得银行资金的都是供应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应收账款存在变成坏账的风险,银行更倾向于进行有追索权的保理,即使这意味着占用供应商自身的授信额度。在我国商业实践中,供应商通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核心企业则相对强势。因此,反向保理通过对核心企业的授信来支持供应商,成为了银行、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共同的选择,也因此成为了主流。
如何开展有效的保理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等。然而,在当前市场实践中,银行提供的保理服务往往仅限于融资,而较少涉及其他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