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定义及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普法解读

百问百答 财经资讯 2024年05月13日 04:01:02 1182 0

在一个晴朗的夏日,一名借款人以其新近购得的轿车为抵押,向一位出借人请求了一笔金额达百万元的贷款。出借人在同意后,立即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将这笔款项转入借款人的账户。

随后的第十天,借款人驾驶着那辆轿车,亲自将其送至出借人的住所。这一行为标志着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质权的成立。那么,这个质权是在何时确立的呢?根据法律规定,质权的确立是在抵押物被交付的那一刻。因此,在本例中,质权的成立日期是轿车被交付的那天,即6月10日。

质权定义及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普法解读

质权是一种法律安排,允许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财产作为保障。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便可以优先从该财产的价值中获得偿付。《民法典》明确规定,当抵押物被交付时,质权便随之成立。

在此案例中,轿车的交付发生在6月10日,因此这一天也就是质权成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