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指的什么?其定义与含义是什么?
再担保制度,是在原有担保关系之上,为增强债权保障而设立的额外担保层级。具体而言,当原担保人无法履行其责任时,再担保人依据双方协议的比例,向原担保人或担保机构提供补充担保。这种安排旨在为债权人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并提升整体的担保信誉。
尽管再担保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未对其进行明确规定。我们只能通过法学文献,窥见司法机关对再担保的诠释。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再担保被定义为:原担保人无法独立履行责任时,再担保人介入,继续履行对债权人的清偿义务,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债权人始终是权益的持有者,而债务人则是担保的对象。担保人与再担保人都承担着对债权人的责任,且在责任履行上有明确的先后顺序。
再担保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对原担保进行担保,二是基于风险分担的再担保。广东模式是直接担保的一个典型例子,其中再担保机构为合作担保机构的部分或全部担保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合作担保机构无法偿还,再担保机构将按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而安徽模式则是风险分担再担保的代表。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在2014年底推出了一种创新的政银担合作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全额代偿风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对于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担保公司、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和当地政府将按照4:3:2:1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这意味着,当小微企业无法偿还到期贷款时,各方将根据约定的比例分担风险。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也探索出了一种“分账分段代偿”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再担保风险的分担比例取决于成员担保机构和受保企业的信用等级及所属行业。一旦发生代偿,各方将按照既定顺序,利用风险准备金和保证金进行代偿。